刺马案发生的原因是因为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这也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和仇恨,最后刺马案发生,与马新贻的个人性格也有一定的关系,马新贻作为一位儒将,办事公正,刚正不阿,但他也有着保守和刻板的性格特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的风险和危机。 刺马案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环境、个人性格、政治制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1970-1-1 0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