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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算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如下: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或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应当依据纪法衔接有关条款处理,在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骗子经常以“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等借口,利用人们“破财挡灾”的侥幸心理,诈骗钱财,其受害人群多以退休在家而孩子在外的中老年为主,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以看房子、墓地风水为由行骗,骗子通过聊天或是花钱买的方式,掌握家中曾出过变故的家庭情况,然后以“风水师”的身份进村看风水,用之前了解到的情况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风水“不好”为由达到骗钱的目的。

以测八字看姻缘为由行骗,一些家庭在孩子找对象之前会找“算命”先生测测八字和不和,当孩子谈恋爱过程中出现异样后,也会找这些“占卜”先生。

以看面相知运势为由行骗,一些人会通过看面相或手势来测功名利禄,一些人认为这些方法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实际上并没有科学依据支持。

以测名字、起名字为由行骗,一些骗子公开开办所谓“起名轩”等,通过输入生辰八字、性别等进行电脑选名,将名字作为人生运势起落的影响因素,以此达到骗钱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此类行为进行相关法律责任说明:一方面假冒僧人道士祛灾祈福为由行骗行为;另一方面会“跳大神”“借魂”等方式来祛病救病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并可处相应的处罚,使我们得知以上是对上述案件的一种概述。“收取10万元的行为属于违法”,这是一种法律后果警告或惩戒,如果实施上述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情节严重,达到立案标准的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要注意远离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拒绝一切不道德的交易和诈骗行为,远离骗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和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内容也说明了对于诈骗行为的惩罚力度之大,无论诈骗金额大小或数额大小,一经发现将会依法处理,我们应当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诈骗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1970-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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